珠海港高栏港区珠海巨涛码头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珠海港高栏港区珠海巨涛码头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示,并公开以下信息,以进一步公开征求可能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与本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珠海港高栏港区珠海巨涛码头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的珠海港高栏港区黄茅海作业区,也即位于珠海电厂码头西北面约1.3公里的海域。
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建设1个5万吨级海工模块出运泊位,泊位长度为320m,水工结构按照靠泊10万吨工程船和30万吨FPSO(压载吃水)设计。码头年装卸量约为15万吨。推荐方案港池、岸坡疏浚土总量约131.6万m³。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办公和通讯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装备制造区南水大道18号
联系电话:0756-6255850
邮箱:zhangling @jutal.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辰源海洋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纸质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电子版)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或前往建设单位办公地址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可能受本工程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附件2)发送至建设单位联系邮箱,或以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不会用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具体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16日。
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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